通知要求,未列入“两个暂停”的市县,每年商品住宅(含酒店式公寓,下同)规划报建总建筑面积不得超过近两年年均商品住宅销售面积;列入“两个暂停”的市县,每年商品住宅规划报建总建筑面积不得超过近两年年均商品住宅销售面积的50%。
通知要求,未列入“两个暂停”的市县,继续实行新增商品住宅用地计划管理。新增商品住宅用地要具备动工开发所必须的基本条件后方可出让,且用地计划指标应优先安排用于配套设施全、开发效益高、销售速度快的区域,其他区域减少直至暂停商品住宅用地出让。控制性详细规划未覆盖的区域,市县政府不得出让商品住宅用地,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以会议纪要、未正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出具宗地规划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