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宪生高度评价儋州市人大工作的创新和成效,并对加强和推动市县人大工作提出四点要求:要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充分发挥出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突出立法的地方特色,立足本地实际,坚持问题导向,主动研究解决相关问题,使立法进程与改革发展的进程相适应,努力实现良法善治目标;要突出监督工作重点,进一步用好用足法定监督方式,注重监督实效,处理好监督与支持的关系,既敢于监督又善于监督,通过监督为“一府两院”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要做好代表工作,为提高代表履职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保障,进一步密切代表与群众的联系,想方设法拓宽代表联系群众的方式和渠道,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要加强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加强常委会的工作力量,提高人大机关干部的素质和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