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媒体: 海南日报 | 南国都市报 | 南海网 | 南岛晚报 | 证券导报 | 法制时报 返回报网首页 |   版面导航
2016年12月21日 星期三      报料热线:966123
当前版: 001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省新医疗救助办法实施
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最高额度10万元/年
  本报海口12月20日讯(记者刘操 通讯员杨晓刚)记者今天从省民政厅获悉,新修订的《海南省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经省政府同意,于本月正式颁布实施。《办法》在救助对象范围、救助比例、救助限额方面都有很大的突破,其中,我省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最高额度将从2万元/年升至10万元/年。

  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新修订的《办法》将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列入重点救助对象,在救助比例和救助最高限额方面也相应提高,特困供养人员和孤儿年度最高救助限额10万元;低保对象、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年度最高限额5万元;低收入救助对象年度最高救助限额4万元;因病致贫救助对象年度最高救助限额3万元。 

  (相关报道见A03版)

上一篇    下一篇
   第001版:头版
   第002版:广告
   第003版:海南新闻时政
   第004版:脱贫攻坚进行时特别报道
   第005版:图视
   第006版:海南新闻经济
   第007版:理论
   第008版:海南新闻社会/民生
   第009版:中国新闻
   第010版:中国新闻时政
   第011版:大事件
   第012版:体育新闻综合
   第013版:文娱新闻综合
   第014版:旅游周刊
   第015版:旅游周刊
   第016版:IT家电周刊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在航天事业发展征程上勇攀高峰 努力建设航天强国和世界科技强国
有效防范经济运行风险 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海口要在全省发展建设中更好地发挥带头作用
台盟中央2016年参政议政工作会议在海口召开
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最高额度10万元/年
海南理论网“海丝想”正式上线
我省启动首届“全省文明家庭”评选表彰
爱在天涯海角
导读
读懂海南 看我们的
距2017海博会开幕还有22天
距第三次农业普查入户登记还有11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