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们购买的海南省澄迈县金马大道宝信小区7号和8号地四季春城一期南山轩和东海轩项目房产,由于海南省实行新的不动产登记,澄迈县不动产登记局办理不动产权证时要求提交《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简称“《合同书》”)和《办理不动产权证授权委托书》(简称“《委托书》”),否则不予受理不动产权证办理申请。
2016年11月,我司已分别向各位业主邮寄相关文件,但有部分业主尚未签署寄回,导致不动产权证无法办理。为此,我司特此再次通知:
请各位业主尽快前来签署《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办理不动产权证授权委托书》,以免耽误办理不动产权证。
为了方便上述业主,南山轩和东海轩客服部和物业管理公司备有《合同书》和《委托书》范本,我司工作人员随时提供相关服务。不能亲自前来项目的业主,我们也将根据业主要求,按照您提供的地址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联系地址再次邮寄《合同书》和《委托书》,请您签署后寄回。
由于业主未能签署《合同书》和《委托书》而影响办理不动产权证,责任由业主承担。
联系电话:0898-67607111,13215880889。
特此公告。
澄迈宝信实业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