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你公司(纳税人识别号:46010006234671X;法定代表人:毛明明)不在营业执照登记的住所经营且责令限期缴纳税款的《税务事项通知书》采取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请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天内派员到我局领取《税务事项通知书》(美兰二局国税通【2016】010号)。逾期不领取,根椐《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视为文书已送达,届时将依法作出处理。
特此公告
海口市美兰区国家税务局
二0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联系地址:海口市海甸二东国税大厦14楼
联系人:林明珠、林金花 联系电话:661500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