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许秋地发现女儿小婷有些感冒发烧的症状,但经过村卫生室几周的治疗,反而愈发严重。“那段时间女儿每天说不舒服,浑身无力。”说起女儿当时的病情,许秋地懊悔不已。过了几周,小婷身上逐渐出现红色的斑点,1月30日,许秋地感觉情况不妙,立即带着女儿赶到海南省人民医院就诊。2月4日,小婷被确诊为系统性红斑狼疮,后来在PICU(儿科重症监护室)病房接受进一步治疗。
对于平时靠打零工维持生计的许秋地夫妻俩来说,10多万元的治疗费用难以承受。截至2月初,小婷的治疗费用已经将家里所有的积蓄消耗殆尽。两天前,小婷的小姨许秋齐发起了微信“爱心筹”,向社会求助。记者看到,截至目前,已经有2350人次向小婷伸出了援手,一笔笔善款汇聚到一起,距离目标金额10万元越来越近。
得知小婷生病的消息,茄新小学的学生们也通过微信用最真诚的鼓励传递给小婷,给予她更多力量与病魔抗争。一句句加油、一声声挺住,成为社会爱心人士物质帮助之外的另一种温暖。
得知此事之后,本报记者第一时间联系了当地卫计委与民政局,了解到,像许秋地家,除了新农合报销以外,民政部门还可以为其提供相关大病救助。
参加了新农合的小婷目前已获得1.1万元的医疗报销费用,剩余个人承担部分是否还有其他途径能解决?身患大病只有“爱心筹”一种求助方式吗?小婷户籍所在地的万宁市卫计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参合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按现行新农合政策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部分,完全可以再由大病保险给予保障。“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扣减新农合大病保险起付线后,还可获得不低于50%的补偿比例。”万宁市卫计委副主任卢传毅介绍说,如果重病费用仍超出负担能力,还可向市民政部门申请大病医疗救助。
万宁市民政局副局长黄会杰告诉记者,像小婷一样的患重病困难群体,可向民政局申请大病医疗救助,民政部门会在核查申请对象经济情况的基础上判定救助措施,进行大病救助或者临时救助,如果申请对象治疗费用超出了家庭负担能力,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大病救助可为救助对象提供除医疗报销外个人承担部分的3万元救助资金。
今天,在与患者家属第一时间沟通之后,本报记者与当地卫计委和民政部门携手,将在小婷出院后,由本报记者为患者申领大病救助报销“全程跑腿”,帮助他们解决大病报销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