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翟某是繁昌县农民,患有肾功能不全、尿毒症等多种疾病,2013年至2016年间曾多次到外地住院治疗。期间他购买了假的医院住院收费票据4张,总金额190475元,先后四次到繁昌县社保管理中心报销,共骗取医保救助金142891元。
去年7月,繁昌县社保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在业务复查时发现翟某涉嫌骗取医保金,翟某随后投案自首,承认了自己的诈骗行为,并退还非法所得。
法院鉴于其有自首情节,且退出全部诈骗款,依法可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