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媒体: 海南日报 | 南国都市报 | 南海网 | 南岛晚报 | 证券导报 | 法制时报 返回报网首页 | 版面导航
2017年03月05日 星期日      报料热线:966123
当前版: 005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大会发言人傅莹:
今年未安排房地产税法
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新华社北京3月4日电 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大会发言人傅莹在4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房地产税法的确列入本届人大五年立法规划,但今年没有把房地产税法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安排。这意味着外界关注的房地产税法不会在本届人大任期内出台。

  傅莹表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已列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改革任务中,本届人大常委会把制定房地产税法列入了五年立法规划。“这部法律涉及面比较广,也涉及方方面面的利益,所以围绕这个问题的讨论是比较多的。”她说。

  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要求,房地产税将按照立法先行的原则,由全国人大制定房地产税法,通过立法规范行业健康发展。

  2015年调整后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将房地产税法等七大税法增列其中,明确这一法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和财政部牵头研究。

  目前,我国只有4部实体税收法律,即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车船税法和环境保护税法,其他税种包括营改增、消费税、资源税等税种,都是由国务院制定暂行条例开征。

  根据2015年3月党中央审议通过的《贯彻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实施意见》,到2020年前我国将完成相关税种的立法工作,对新开征的税种,将根据相关工作的进展情况,同步起草相关法律草案。同时,配合税改进程,适时将现行相关税收条例上升为法律。

上一篇    下一篇
   第001版:头版
   第002版:逐梦春天聚焦2017全国两会
   第003版:逐梦春天聚焦2017全国两会
   第004版:逐梦春天聚焦2017全国两会
   第005版:逐梦春天聚焦2017全国两会
   第006版:海南新闻综合
   第007版:脱贫攻坚进行时特别报道
   第008版:中国新闻综合
   第009版:世界新闻综合
   第010版:体育新闻综合
   第011版:文化周刊
   第012版:文化周刊作品
2017年中国国防费增长7%左右
书写社会主义 民主政治新篇章
今年未安排房地产税法 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城市房产 70年后怎么办?
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靠什么?
清理整顿互联网金融 要把投资者利益放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