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2月28日宣布,对原产于中国的厚钢板产品作出反倾销调查终裁,决定对上述产品实施为期5年的反倾销措施,反倾销税率为65.1%至73.7%。
孙继文说,欧委会在调查中继续使用“替代国”方法,严重损害了中国企业的合法利益。中方敦促欧盟全面履行世贸组织项下的国际条约义务,终止使用“替代国”方法,公平、公正、无歧视地对待中国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