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是国务院确定开展的一项重大的国情、海情调查工作,目的在于摸清海洋经济“家底”,为科学谋划海洋经济长远发展、实现海洋强国建设目标、维护海洋经济安全奠定基础,重点地区是辽宁、河北、天津、山东、海南等11个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
根据《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海南省实施方案》,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包括涉海单位清查、产业调查、专题调查、平台建设4项调查任务。
“开展海洋经济调查工作,有利于我省摸清自身海洋经济‘家底’,加快建设海洋强省,扛起建设海洋强国的应有担当。”省海洋与渔业厅相关负责人说,接下来该厅将全力做好下一阶段海洋经济调查各项工作,力争按照要求在今年7月份之前结束涉海单位的清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