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截至2016年底,我省累计投入9.06亿元,其中中央资金3.43亿元,省级资金1.36亿元,市县资金4.07亿元,社会自筹资金0.2亿元,对全省340个村庄生活污水、畜禽养殖污染等环境污染项目实施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能力达到5.9万吨/日,受益人口约80万人,行政村污水处理率从2010年不足3%提高到12%,解决了部分农村环境突出问题,农村人居环境问题得到了较好的改善。
按照计划,到2018年,全省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覆盖率不少于20%;到2020年,全省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覆盖率不少于50%。行政村辖区生活污水处理率不少于80%。部分有条件的市县实施农村生活污水设施建设全覆盖。
副省长王路出席会议并讲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