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王玉洁
“我热爱民商事审判事业,愿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让老百姓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海南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傅海燕接受采访时说。
傅海燕做过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如今是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23年以来,经傅海燕审结的1320多件民商事案件中,无一错案和超审限案件,历年结案率均居全院个人结案率前列,其中2016年的结案率达到了100%,荣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
在审理案件中,公正严谨、敢于担当是傅海燕的一贯作风。面对复杂疑难和具有较大影响的民商事案件,她总能主动挑起重担,排除困难,尽力做到案结事了。
六年前,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华闻传媒证券虚假陈述纠纷系列案在全国造成了较大影响,傅海燕就是该案件的主要办案责任人。“除职业操守外,案件的特殊性也要求我们要打起十二分的精神。”傅海燕当时还在海口中院民二庭,从收案到结案,她带领其他四位同事花了五个月时间,“加班早已稀松平常,在办公室熬到通宵、在办公室凑合睡一晚更是常有的事。”
傅海燕解释,案件涉及民商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全国各地800多人同时起诉就意味着有800多件案子。傅海燕将最难、最累的制作判决书的活揽了过来,“除了收集证据、归纳征集焦点等案件审理的关键工作外,我们五位同事还要负责校对800多件案子的判决书。”
“一个事实相对简单的案件判决书大概七八页纸,而这件大案涉及的案件判决书多达20多页,更何况我们有800多件案子呢?”傅海燕简单做了对比。她说,为了厘清案件事实,学习金融知识、了解证券行业的交易惯例成了必修课,正是这样的努力,才有了及时、准确的案件审结。
在傅海燕眼中,案子没有大小之分。她表示,人们常说的小案并不“小”,任何一件与老百姓利益息息相关的案件,都是努力维护司法公平正义、社会稳定的必经之路。
除了法官这一工作角色,傅海燕同样扮演着母亲和妻子的角色,工作和生活经验使她深刻地领悟到,“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定,家庭幸福则社会祥和,家庭文明则社会文明。”
对此,她很重视审理妇女儿童维权案件中的调解工作,注意对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以及保障妇女在维权案件中的平等权益。在她和同事们的共同努力下,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曾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她也荣获了“海南省三八红旗手标兵”及“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
(本报海口5月11日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