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此次专项行动时间从即日起持续至10月31日,共分为自查自纠、整改、检查验收总结三个阶段进行,工作重点是排查在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开发建设水电设施、风电项目、修筑道路、采石(沙)采(探)矿、修筑旅游设施、违规发包人工林、违规养鱼养虾、毁林造林、毁林开发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会议要求,全省林业系统要进一步全面排查林业自然保护区内开发建设项目,对所辖的各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开发项目、经营设施、人工林承包、虾塘鱼塘、毁林造林等进行全面排查,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逐项检查,及时发现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做到不遗不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