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从2011年1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长期拖欠名下澄迈县金马花园小区27套房产的物业管理费,因而形成对海口威纳尔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纳尔物业公司)人民币贰拾伍万叁仟零玖拾柒元(¥253097)物业管理费及人民币柒拾壹万柒仟伍佰叁
拾元伍角(¥717530.5)滞纳金、共计人民币玖拾柒万零陆佰贰拾柒元伍角整(¥970627.5)的负债。现威纳尔物业公司已经将该笔债权全部转让给我,根据我方与威纳尔物业公司《关于海南澄迈金马花园27套房物业管理费债权转让的协议》第四条的约定,应由我方负责将该债权已经被威纳尔物业公司转让给我方的事实通知给你。
特此通知
通知人:徐晓平 联系电话:13976665515
2017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