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辖区基层法院,包括儋州市人民法院、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东方市人民法院、临高县人民法院、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据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统计,该法院及辖区法院受理行政案件,从2011年的312宗增加到2016年的1032宗,结案1027宗,结案率为99.52%。其中,2016年该中级人民法院共受理行政案件541宗,审结537宗。2016年审结的行政案件中,调撤率达34.75%、同比增长104.34%;行政机关败诉率20.67%,同比减少了15个百分点。值得一提的是,2016年海南西部行政案件一审446宗,行政机关败诉率16.59%,一审判决中,西部各市县政府败诉率创近5年最低。
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杨挺认为,一方面,西部行政案件增多,表明人民群众法律意识增强,对人民法院公正审判的信任度提升。另一方面,行政机关败诉率降低有两大原因。原因一,经过2014年、2015年两年较高的败诉率后,各市县政府对依法行政有了正确的认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水平有所提高,法院多次举办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培训讲座,督促政府“为之有法”。原因二,法院推行庭前、庭中、庭后的法律释明“三步曲”协调沟通机制,使问题得以解决,原告主动申请撤诉,当事双方言和。
“案结、事了、人和,是行政审判的终极目标。”杨挺说。就如何持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他建议,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意识,不断提高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全面形成依法行政的良好环境;规范执法行为,转变“轻程序重实体”的错误观念,坚持正当程序意识,抓好重点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政府要及时、全面、正确的履行法定职责;政府要甄别信息种类,正确履行信息公开职责;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意识,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提高应诉人员的应诉能力;加强沟通,建立司法与行政的多层次互动机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