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强调,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境外非政府组织为我们带来了多元的理念和有益的经验,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和对外交流合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各主管单位要进一步树立开放、合作、包容的理念,鼓励支持和规范引导境外非政府组织依法开展交流与合作,并提供必要的便利和服务。同时,会议就解决当前我省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工作存在的不足作出了部署和安排。
据介绍,境外非政府组织是指在境外合法成立的基金会、社会团体、智库机构等非营利、非政府的社会组织。境外非政府组织可以在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环保等领域和济困、救灾等方面依法开展有利于公益事业发展的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