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媒体: 海南日报 |南国都市报 |南海网 |南岛晚报 |证券导报 |法制时报 |海南农垦报 返回首页
2017年09月01日 星期五  报料热线:966123
当前版: 009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海南校车超载入刑第一案宣判
核载19人实载41人,幼儿园老板及司机获刑
  本报海口8月31日讯 (记者良子 特约记者周平虎)一辆核载19人的幼儿园校车,竟然硬塞进39个小朋友、1名司机和1名工作人员,如此严重超载校车被陵水交警逮个正着。记者今天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近日,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对这起涉嫌危险驾驶案进行宣判,幼儿园老板及校车司机均获刑。

  这是自2015年11月1日实施刑法修正案(九)后,我省首例校车严重超员获刑案。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校车司机符某某从事校车业务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行驶,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金星幼儿园的老板刘某某对司机符某某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其行为也构成危险驾驶罪。法院当庭作出判决,以危险驾驶罪分别判处符某某、刘某某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

  校车的出现,原本是为了让学生上下学更方便更安全。然而,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却让某些校车变得不安全。

  省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2015年11月1日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扩大了危险驾驶罪的入罪范围,将“从事校车业务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的行为纳入到刑法范围。此外,从事运输的旅客车辆如果出现严重超载的行为,也将追究刑事责任。

  “校车严重超载是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之前只是单纯的行政处罚,入刑后,要面临刑事处罚。”该负责人介绍,刑法修正案(九)新修条款中还特别将“机动车所有人和管理人”均列为责任主体。

  开学在即,连日来,省交警总队组织各地交警联合当地教育、安监、公路、交通等部门开展严打“黑校车”及校车“大体检”专项行动。

  据省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交警部门将严厉打击、及时劝阻、纠正“黑校车”及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等违法行为,曝光一批典型交通违法和事故案例,以案说法、以案释法,宣传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和后果。

  交警部门提醒:各学校要引导学生不乘坐超员、非法客运和货运车辆,家长不要租用不合格的车辆和人员接送学生。

  案件回放

  2016年9月7日15时许,陵水黎族自治县金星幼儿园老板刘某某安排司机符某某驾驶一辆中型专用校车送幼儿园的小朋友回家。在三才镇散山村路口,这辆校车被正在进行路查路检的陵水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查获。经当场查验,该车核载19人,实载41人(39名学生,1名幼儿看管员和1名司机),超员率超过了100%。

上一篇    下一篇
   第001版:头版
   第002版:要闻
   第003版:要闻
   第004版:海南新闻时政
   第005版:海南新闻综合
   第006版:海南新闻综合
   第007版:海南新闻综合
   第008版:澄迈新发展
   第009版:海南新闻社会/民生
   第010版:文体新闻综合
   第011版:汽车周刊
   第012版:广告
   第013版:砥砺奋进的5年迎接党的十九大特别报道·海南篇
   第014版:砥砺奋进的5年迎接党的十九大特别报道·海南篇
   第015版:砥砺奋进的5年迎接党的十九大特别报道·海南篇
   第016版:砥砺奋进的5年迎接党的十九大特别报道·海南篇
   第017版:砥砺奋进的5年迎接党的十九大特别报道·海南篇
   第018版:砥砺奋进的5年迎接党的十九大特别报道·海南篇
   第019版:砥砺奋进的5年迎接党的十九大特别报道·海南篇
   第020版:砥砺奋进的5年迎接党的十九大特别报道·海南篇
海南校车超载入刑第一案宣判
海口源头治理 农村“微腐败”
“圆梦行动”今年助106名贫困生继续求学
新修管道 连接排水主网
三亚千名贫困学子获410余万元资助
开学先写“人”
省公安厅悬赏10万元抓在逃疑凶
滨涯路多了 20个停车位
我省启动开学禁毒“第一课”
服务读者需求 改善读者体验
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中国移动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