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专项检查工作中,省食药监局从部分市县食药监局抽调人员,组成5个检查组,对在本省设立中药提取车间及使用中药提取物的15家中药制剂生产企业进行检查。
检查发现,14家企业共存在提取生产记录内容不完整、浸膏储存条件期限不确定、标识不规范等48项缺陷。省食药监局已责成企业限期整改,并要求市县食药监局监督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