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米收购案的宣判从当地时间27日上午11时持续至下午3时,大法官介绍了案件的过程、原告与被告的立场及法院的判定。法院认为,英拉当年在推行大米收购政策中,作为总理未能认真对待从收购、储存、加工到销售的各个程序存在的腐败,更纵容前商业部长汶颂等官员在大米销售中以权谋私,因此原告泰国总检察长办公室指控的罪名成立。
根据泰国现行宪法,最高法院对政治人物涉及的刑事案件进行判决后,被告不服还可以在30天内向最高法院相关单位上诉。英拉的律师诺拉维在现场回应称目前还需继续研究。
这一案件原定的宣判日期为8月25日,但当天本该出席的英拉以身体不适为由通过律师宣布不出庭,目前行踪不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