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修改完善《海南省城镇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规定》《海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若干规定》《海南省木材管理办法》《海南省海洋渔船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海南省植物检疫实施办法》;决定废止《海南省流动人口管理规定》《海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实施细则》《海南经济特区企业法人年度检验办法》《海南省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海南省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若干规定》。
会议原则通过了《海南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