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整治过程中,陵水以火锅店、大排档等中低档餐饮服务单位使用的食用油为重点,严查所购油品供应商的资质、餐饮服务单位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及食用油标签标识等制度落实情况;严禁餐饮服务单位使用回收火锅、水煮鱼等菜品油脂和底料加工食品;查处餐饮服务单位购买、使用无明确来源食用油加工食物的违法违规行为。
截至目前,陵水已对全县范围内273家餐饮服务单位使用的食用油进行安全排查,共下达21份监督意见书、4份责令整改通知书、4份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下一步,陵水将针对来源不明、无标签标识、不同品种的食用油进行监督抽检,并加大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健康用油知识的宣传力度,同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多举措守卫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