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媒体: 海南日报 |南国都市报 |南海网 |南岛晚报 |证券导报 |法制时报 |海南农垦报 返回首页
2017年11月29日 星期三  报料热线:966123
当前版: 010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办国办印发《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
规范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
资产离任审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新华社北京11月28日电 2017年6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主持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之后,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文件,《规定》对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规范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规定》明确,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应当坚持依法审计、问题导向、客观求实、鼓励创新、推动改革的原则,主要审计领导干部贯彻执行中央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遵守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情况,完成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情况,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情况,组织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资金征管用和项目建设运行情况,以及履行其他相关责任情况。

  《规定》强调,审计机关应当根据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所在地区或者主管业务领域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情况,结合审计结果,对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变化产生的原因进行综合分析,客观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

  《规定》要求,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地区、部门(单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整改。国务院及地方各级政府负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工作部门应当加强部门联动,尽快建立自然资源资产数据共享平台,并向审计机关开放,为审计提供专业支持和制度保障,支持、配合审计机关开展审计。县以上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加强对本地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的领导,及时听取本级审计机关的审计工作情况汇报并接受、配合上级审计机关审计。

上一篇    下一篇
   第001版:头版
   第002版: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
   第003版:本省新闻综合
   第004版:专题
   第005版:评论
   第006版:陵水观察
   第007版:本省新闻综合
   第008版:本省新闻社会/民生
   第009版:中国新闻
   第010版:中国/世界新闻综合
   第011版:中国新闻视点
   第012版:理论
   第013版:旅游周刊
   第014版:旅游周刊
   第015版:体育新闻综合
   第016版:文娱新闻综合
中国科学家获颁 “欧洲空间天气奖”
规范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 资产离任审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俄气象卫星未能成功进入预定轨道
信息天地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