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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开展城市养犬专项整治行动
将组建捕犬队对狂犬、流浪犬捕捉收容
  本报海口12月6日讯 (记者邓海宁 通讯员胡启灵)记者今天从海口市公安局城市警察支队获悉,为了全力做好海口市养犬管理工作,规范养犬行为、减少因养犬引发的各类问题,维护市容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海口现已启动开展城市养犬专项整治行动,时间将持续至2018年2月9日。

  据海口警方估计,目前海口约有3.6万-4.2万只犬,只有5000余只登记办证。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整治区域为《海口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的建成区范围(绕城高速公路以北、东寨港大道以西与海口—澄迈行政界限的围合区域以及观澜湖渡假区域)。重点整治无证养犬、养犬未年审,违规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犬只伤人、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犬只违规进入禁入区、公共场所,携犬外出不束链等问题。

  在集中整治阶段,城警支队各区大队、辖区派出所将组织各种执法力量开展群防群治,以遛犬较为集中的早、晚为重点时段,以繁华路段、居民小区、街道为重点开展执法巡查工作。在此期间,对于无证养犬、违规养犬的犬主,经查证属实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处罚。

  城警支队还将组建捕犬队,对海口市主要交通干道、城区街道、公共绿地、休闲广场等地的狂犬、流浪犬组织力量进行捕捉收容;城警支队各区大队根据犬只办证及年审名单,逐一核实,发现有未按规定年审和未按规定办理犬只过户、变更登记的违规养犬行为,在发放《依法养犬告知书》后,仍不改正的,按照《海口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顶格处理,对涉案没收的犬只及时予以捕捉收容;派出所查实无证养犬、违规养犬(包括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的)的,在发放《依法养犬告知书》后仍不改正的,按照《条例》处理,对涉案需要没收的犬只,将联合城警支队各区大队及时予以捕捉收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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