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重点查处五方面行为:严肃查处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查处医疗、家政、餐饮、洗车等生活服务业领域的价格违法行为;严格规范“煤改气”领域价格收费行为;加强对交通运输、高速公路收费的监督检查,规范旅游餐饮、住宿、购物、观光等各环节价格秩序;加强对线上线下商品零售企业以及电子商务平台的价格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