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被处罚通报的6家环评机构包括:河北鑫旺工程建设服务有限公司、海口海环院环评有限公司、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文华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师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环境工程科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上述环评机构在我省的工程项目中,环评文件存在工程分析错误、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缺失、主要环境保护目标遗漏、噪声评价预测错误、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确定错误、大气评价工作等级确定错误等不同方面的质量问题。
通报要求,责令北京文华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限期整改9个月,其他5家环评机构则被责令限期整改6个月,6家环评机构分别被记黄牌1次。对于上述环评机构的编制主持人,则给予相应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