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海南省内有固定办公场所,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0万元,具备租车的经营资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包;
3.用于租赁服务的车辆产权应当属于供应商,车辆保险齐全;
4.付款方式:以实际发生租车费用为准,按季付款;
5.报名时间:从2018年1月8日8:00起至2018年1月16日17:30,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海口市美贤路9号402室,投标文件应含具体报价,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其他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联系人:林先生、陈先生,联系电话:65236094。
海南省土地储备整理交易中心
2018年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