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协提出的8项青训新规中,对《转会规定》的重要调整有:一、加大对未满16周岁青少年球员国内转会的管控力度,对《转会规定》中“只有年满十六周岁以上的球员方可进行国内转会”条款中的例外规定进行调整,将其中的“工作证明”调整为“社保凭证或个税缴纳证明”。二、调整原青少年球员国内培训补偿年龄限制的内容,对《转会规定》中可获得培训补偿的起始年龄由原12周岁(至21周岁期间)调整为8周岁。三、调整国内青少年球员培训补偿费用标准,第一类别俱乐部(中超)50万元人民币/年;第二类别(中甲)25万元/年;第三类别(中乙或12-15周岁)10万元/年;第四类别(其他俱乐部或8-11周岁)2万元/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