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于2018年1月16 日立案受理申请人罗应瑞、王后美、罗克弟申请宣告罗克明(公民身份号码460200197304085719) 失踪一案。申请人罗应瑞、王后美、罗克弟称,罗克明于2012年因与父母争吵后外出离家出走,其离家出走前无配偶及子女,离家出走后未与家人联系,家人也无法取得其联系方式,至今已经下落不明满二年。下落不明人罗克明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罗克明将被宣告失踪。凡知悉下落不明人罗克明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罗克明情况,向本院报告。特此公告。
二O一八年二月六日
申请人委托诉讼代理人: 高洁,18689992626
承办法官董子涵: 0899-888661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