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由海南省检察院起草的《海南省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衔接办法(试行)》于2月8日由省监察委员会、省检察院完成会签,并于2月11日下发我省各级监察委员会、检察院,为相关案件规范高效办理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