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媒体: 海南日报 |南国都市报 |南海网 |南岛晚报 |证券导报 |法制时报 |海南农垦报 返回首页
2018年02月28日 星期三  报料热线:966123
当前版: 006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网上可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
我省今起试运行,驾驶人登录“交管12123” APP可自助备案
  本报海口2月27日讯 (记者良子 特约记者周平虎)为方便群众网上处理交通违法,防范“黄牛”非法牟利,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近日进一步完善了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在原有可以处理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基础上,新增了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功能。经过前期系统调试,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决定自2月28日起,在全省启用试运行互联网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新功能。

  针对网上自助处理启用新功能后,部分群众通过多种方式咨询一些具体问题,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统一答复:

  驾驶人备案

  1、问:一个驾驶人可以备案多少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

  答:一个驾驶人最多可以同时备案三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

  2、问:同一辆机动车可同时被多少个驾驶人备案?

  答:一辆机动车最多被车主以外的三个驾驶人备案。

  3、问:如何解除已备案非本人机动车信息?

  答:驾驶人可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业务窗口随时解除已备案的非本人名下机动车,解除后可重新申请备案其他机动车。

  4、问: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备案非本人机动车时,用户需要面签后才可以申请么?

  答:不需要,驾驶人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或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完成用户注册后,即可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申请备案非本人机动车业务,无面签限制要求。

  处理非本人车辆交通违法

  5、问:驾驶单位车辆、出租车、租赁车辆等发生的交通违法如何处理?

  答:通过“交管12123”APP只能处理个人名下小型汽车的交通违法行为,驾驶单位车辆、出租车辆、租赁车辆等发生的交通违法,驾驶人可前往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

  6、问:驾驶未备案到本人名下的非本人机动车,有交通违法行为后如何处理?

  答:驾驶人可前往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

  7、问: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非本人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记录是否需要提前备案?

  答: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业务窗口处理非本人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记录时不需要提前备案,处理窗口民警将现场人工审核驾驶人提供的本人驾驶证、身份证和机动车行驶证等原件材料。

上一篇    下一篇
   第001版:头版
   第002版:本省新闻时政
   第003版:本省新闻综合
   第004版:本省新闻综合
   第005版:图视
   第006版:本省新闻社会/民生
   第007版:潮起西岸
   第008版:新海垦
   第009版:中国新闻
   第010版:世界新闻综合
   第011版:白沙新视野
   第012版:理论
   第013版:文娱新闻综合
   第014版:体育新闻综合
   第015版:旅游周刊
   第016版:旅游周刊
我省中小学到校时间规定暂不调整
高考体育类专业考试3月16日至19日举行
共享单车岂成“共享摇篮”?
今明两日琼岛多地有雾
临高举办春风行动就业扶贫专场招聘会
网上可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
洋浦明日将举行春风行动专场招聘会
旅客可预约过海时间
省民族博物馆开馆半月迎客3.8万余人次
三亚芒果三大征集活动火热进行中
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