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海南盛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海南永升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刘月云、施建龙、刘兴来申请执行海南永升达投资有限公司、林香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查封了担保人澄迈永升达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位于澄迈县老城经济开发区工业大道0.6公里处南侧“永升·滨海城”项目的在建下列房产:2#楼2单元206、306、406、506、606、706、806、906、1006、1106、1206、1306、1406、1506、1606、1706、1806、1906、2006、2106、2206、2306、2406、2506、2606、2706、207、307、407、507、607、707、807、907、1007、1107、1207、1307、1407、1507、1607、1707、1807、1907、2007、2107、2207、2307、2407、2507、2607、2707、1301、1401、1501、1601、1701、1801、1901、2001、2101、2201、2301、2401、2501、2601、2701房。对上述房产的权属有异议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方式向本院提出,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O一八年三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