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厂清理往年债务,现有五家债权人(浙江金华亿宏电器有限公司、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哈电电站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华尔德电站阀门有限公司)之款项未结清,但通过我厂采购系统记载之联系方式无法与上述债权人取得联系。请上述债权人在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0日内联系我厂人员,并提供相关资料协助我方办理付款手续。逾期未联系确认的,视为放弃债权。 特此公告。
(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18308980411)
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电厂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