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0,以下简称“甲公司”)和海南海达实业有限公司(注册号:914600002840117980,以下简称“乙公司”)股东决定,甲公司吸收合并乙公司(含分公司—海南海达实业有限公司兴隆温泉度假中心,注册号:91469006901485500J)。吸收合并后,甲公司存续,乙公司注销。合并前,甲公司注册资本为壹佰万元,乙公司注册资本为贰仟万元,合并后甲公司注册资本为贰仟壹佰万元。
公司合并后,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由甲公司承继。请各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债务担保的请求,债权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行使上述权利的,吸收合并将按法定程序实施。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萍 电话:68626050 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155号
2018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