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唐某因经济困难,向好友李某借款9万元,双方约定于2016年8月16日前还清。借款到期后,李某多次催还未果,于是诉至法院。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澄迈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唐某发出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承办法官也多次联系被执行人,试图与其沟通执行事宜,但唐某却跟法官玩起了“躲猫猫”:电话不接、敲门不应。
此后,承办法官将唐某列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向其发出了限制高消费令,并再次试图电话联系唐某。这一次唐某不仅第一时间接了电话,态度也变得非常友好,表示希望和解。原来,唐某一直往来国内外经营木材生意,受限制高消费令的影响,他没法再乘坐飞机,出行极大不便。
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承办法官迅速联系申请执行人李某,向其表明被执行人的和解意愿和还款计划。李某表示愿意与唐某和解,随后,两人达成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