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汇拓迪科技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60100MA5RGFAU8L,法定代表人:叶保均):
因你公司不在税务登记地址经营且无法联系你公司相关人员,涉税文书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将《税务事项通知书》(琼税稽通〔2018〕002号)公告送达,自本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税务事项通知书》主要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六条规定,我局依法对你公司进行税务检查,经检查,你公司存在走逃(失联),逃避税务机关检查”、 “交易资金异常”、“接受虚开”等问题,我局拟将你公司2017年7月份抵扣郴州市湖飞叶贸易有限公司的10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做进项税转出,开具给海南荣渠实业有限公司的125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定性为虚开发票。你公司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请你公司积极履行举证义务,逾期不进行陈述、申辩的,视同放弃权利。在我局作出税务处理及处罚决定之前,请你公司自公告送达之日起7日内到我局对你公司上述问题进行陈述、申辩,并向我局提供有关证据材料。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稽查局
2018年6月21日
联系人:王亚峰 赵骞;联系电话:0898-66792507;联系地址:海口市龙昆北路10号8610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