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开展县级及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排查,逐一校核水源地基本信息,查清水源保护区划定、边界设立情况以及违法建设项目情况,建立问题清单。针对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按照“一个水源地、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原则进行整改。力争到2020年,县城及以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乡镇和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