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要求,坚持绿色发展,合理布局大宗农产品加工原料基地,打造“原料基地+产地初加工+园区深加工”的产业集群。支持万宁、琼海、定安、屯昌、琼中等市县建设槟榔加工集群;文昌、琼海、海口等市县建设椰子加工集群;澄迈、儋州、白沙、乐东等市县建设橡胶加工集群;海口、定安、临高、三亚等市县建设热带果蔬加工集群;海口、澄迈、文昌、儋州等市县建设畜禽加工集群;澄迈、文昌、海口、临高、万宁、儋州等市县建设罗非鱼、金鲳鱼、对虾等水产加工集群;三亚、海口、儋州、东方、乐东等市县建设花卉加工集群;琼海、澄迈、琼中、定安、屯昌等市县建设油茶加工集群。
《意见》指出,要把国内外加工企业在我省新建的农产品加工项目优先列入省重点项目,给予优惠扶持政策。制定实施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奖补政策,对形成新产能的新(扩)建农产品加工项目,年产值达到1亿元以上的企业,一次性按当年新增产值的2%给予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