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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等院校招生面试工作7月1日进行
当天11时30分前未报到则视为放弃资格
  本报海口6月28日讯 (记者陈蔚林 通讯员高春燕 实习生叶润田)我省2018年公安、司法等提前批院校招生面试工作定于7月1日进行,省考试局今天发布通知,将面试有关事项向广大考生进行公告。

  通知明确,参加此次面试的考生为:已取得参加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含国家专项计划)、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含国家专项计划)、南京森林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云南警官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海南师范大学、海南政法职业学院、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等本专科提前批院校招生面试资格的考生。未取得资格的考生不能参加面试。

  面试报到时间为7月1日上午8时至11时30分。面试时间为7月1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及14时至17时。报到与面试地点为海口市琼山区新大洲大道280号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实训大楼。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工作由所报考院校的面试组负责,省考试局负责面试全过程的监督。面试结论实行面试单项淘汰制,考生的面试项目中有一项不合格的,面试结论即为不合格,不再参与下一项目的面试。面试结果由面试组确定并通知考生,其中不合格的由所报考院校面试组当场通知考生,面试合格的在面试工作全部结束后由面试组统一通知考生。

  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可登录省考试局网站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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