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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我省全面推行道路交通事故互联网在线快速处理
21种交通事故可用手机快处快赔
  本报海口8月20日讯 (记者良子 特约记者周平虎)海南日报记者20日从省交警总队获悉,我省全面推行道路交通事故互联网在线快速处理,9月1日起,在我省境内发生的21种符合快处快赔的交通事故,驾驶员使用“交管12123”手机APP就可以实现交通事故互联网在线快速处理。

  据了解,交通事故当事人可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进入事故快处模块,根据操作提示,进行快速采集交通事故现场信息、在线自行协商处理交通事故或申请公安交警部门对交通事故做在线认定。民警通过后台对双方当事人上传的信息进行审核与定责后,最终以短信息的方式将事故定责结果反馈给双方当事人,协助当事人在线快速处理交通事故。

  目前道路交通事故互联网在线快速处理系统的适用范围是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仅造成车辆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均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各方车辆及驾驶人证件均齐全有效,且当事人能够自行移动车辆。

  省交警总队提醒,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按照以下要求照相后撤除现场:1、分别在事故车辆前后方或者侧前、侧后方一定距离(10-20米左右)拍摄2-3张全景照,图片应尽量反映出道路情况及车辆在道路上的相对位置,如道路情况、标志标线、车辆行驶方向、车牌号等信息;2、从事故车辆左右两侧,近距离拍摄2-3张中心照,图片应能反映事故车辆号牌及接触部位、损坏情况。拍照时一定要避免只拍摄车辆损坏部位,忽略车辆位置和道路环境,否则不方便交警确定事故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拍摄现场照片后需将车辆挪至不影响交通的安全地点,对未及时撤离现场、造成交通拥堵的,交警部门将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

  省交警总队特别提醒:对一年内采用互联网在线快处快赔模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3起及以上,或者一年内特定车辆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次及以上的,当事人应当报警等候处理。若同一驾驶员一年内采用互联网在线快处快赔模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6起以上,系统会自动默认为可能涉嫌骗保,不允许再进行互联网快处快赔处理,并会将信息录入到诚信系统发给各保险公司,对驾驶员第二年的投保以及保费产生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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