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应向电信主管部门履行网站ICP备案手续,涉及经营电信业务及互联网新闻信息、网络表演、网络视听节目直播等业务的,应分别向相关部门申请取得许可,并于直播服务上线30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到属地公安机关履行公安备案手续。为直播平台提供网络接入服务的企业,不得为未履行ICP备案手续、未取得相关业务许可的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提供网络接入服务;应用商店不得为未履行ICP备案手续、未取得相关业务许可的网络直播平台提供App软件分发服务。
通知强调,落实用户实名制度,加强网络主播管理,建立主播黑名单制度,健全完善直播内容监看、审查制度和违法有害内容处置措施。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应用商店应立即组织存量违规网络直播服务清理。
通知指出,对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应用商店未尽到许可、备案手续审核及监管义务造成有害信息传播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