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可: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海南泰翔(国际)旅业开发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裴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中兴华房估(鉴)字[2018]第04049号房地产价值鉴定报告书,根据评估,涉案的海口市秀英区东山镇海榆中线188号东山高尔夫度假住宅区第A3栋03号房的评估价格为151.67万元。本院将定于2018年10月31日上午十时在本院听证室进行听证,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逾期本院将按照上述价格对涉案房屋进行第一次拍卖。
特此公告
二○一八年八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