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委宣传部,省直各有关单位负责组织开展参评影片的推荐工作,所推荐影片的第一出品单位须是本辖区内或本部门所属的电影制片单位。
按照《全国性文艺评奖改革方案》要求,推荐参评影片分为故事片、少儿影片、农村题材影片、少数民族题材影片和动画影片。本届华表奖评奖周期为2015年1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凡此期间在全国电影院线公映并产生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影片均可推荐参评。
我省推荐参评影片时间为2018年9月17日前。逾期未推荐的影片,不纳入评选范围。各单位需于9月17日前将推荐申报表加盖公章统一报送省委宣传部文艺处,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hnxcbwyc@163.com。邮寄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69号海南广场4号楼306(接收EMS快递),联系人:梁 尧 电话:65379891 (兼传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