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迟交作业,老师如果追究下来,常常会闹得师生双方都不愉快。但是,这位马寅翔老师,是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这位迟交作业的同学是法律学院学生,他们在关于迟交作业的辩论中,谈论的不是常见的诸如学校纪律规则、惩处办法等,而是法律专业和法言法语。这位学生在《论迟交作业之合理性》一文中,援引相关法律精神和规章制度,以学术语言为自己的迟交作业及后果辩护,之后,马老师又回了一份《关于“迟交作业案”的归入法分析》,同样以逻辑清晰、条理分明的专业表达回应学生的诉求,并最终接受了作业。
这场师生互动的走红,固然与其运用充满学术趣味的专业知识对生活问题进行阐释有关。但是,这种“对谈”真正打动公众的,可能是辩论中体现出的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
正如马寅翔老师所说,“尊重学生,平等对话;践行所学,注重方法”是他的教学追求。他对学生迟交作业的这种学术化处理方式,生动诠释了其教学理念,也因此赢得了学生尊重和舆论点赞。
在福柯看来,师生关系是一种典型的权力关系。学生有义务听从教师的管理,接受教师批评,比如,迟交作业的学生就应该接受老师的批评。同时,学生也有权力参加学校管理,监督相关教学规则。因此,学生为迟交作业作自我辩护,体现了平等的师生关系。
毋庸讳言,现实中,师生关系不和谐甚至出现冲突的情形也时有所闻。在不对等的权力关系下,学生要么对学校和教师的不合理要求敢怒不敢言,要么以消极的方式敷衍应对。迟交作业虽然是小事,但如果处理不妥,学生忍气吞声也好,和老师对抗顶撞也罢,都会破坏师生之间的和谐关系。
迟交作业以及由此引发的“师生辩论”,并非无厘头的娱乐谈资。相反,这件事折射出知识的力量和学术的魅力。马老师感言道,事虽小,理不轻,作为法科学生,对规则应抱有足够的敬意。其实,这种辩论和对话的意义,已经超过了关于遵守规则的范畴。
(据《中国青年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