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媒体: 海南日报 |南国都市报 |南海网 |南岛晚报 |证券导报 |法制时报 |海南农垦报 返回首页
2018年12月01日 星期六  报料热线:966123
当前版: 008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聚焦国家监委引渡第一案
外逃保加利亚的姚锦旗被引渡回国
11月30日,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外逃保加利亚的职务犯罪嫌疑人姚锦旗被引渡回国。 新华社发
  新华社北京11月30日电 11月30日,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统筹协调下,中保两国执法部门密切合作,外逃保加利亚的职务犯罪嫌疑人姚锦旗被引渡回国。这是今年3月国家监委成立后成功引渡第一案,也是我国首次从欧盟成员国成功引渡涉嫌职务犯罪的国家工作人员。

  姚锦旗,男,1956年生,浙江省新昌县原常务副县长,涉嫌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他人巨额财物。2005年12月出逃。同月,浙江省办案机关对姚锦旗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2018年10月3日,国际刑警组织对姚锦旗发布红色通缉令。10月17日,保加利亚警方根据红色通缉令抓获姚锦旗。11月26日,保加利亚索菲亚地方法院作出裁决,同意向我引渡姚锦旗。

  中央追逃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姚锦旗被成功引渡回国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举措,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成功实践,也体现了近年来我国积极开展反腐败国际合作的有效成果。“正义永远不会缺席”,我们正告所有外逃腐败分子,抓住《关于敦促职务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公告》最后期限,尽快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上一篇    下一篇
   第001版:头版
   第002版:要闻
   第003版:本省新闻时政
   第004版:图视
   第005版:图视
   第006版:本省新闻综合
   第007版:本省新闻综合
   第008版:中国新闻综合
   第009版:世界新闻综合
   第010版:广告
   第011版:文娱新闻综合
   第012版:体育新闻综合
风云二号H星及风云三号D星正式交付
外逃保加利亚的姚锦旗被引渡回国
五四运动: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开端
让引渡成为追逃追赃利器
山东一男子抢夺公交车方向盘被判刑
系氯乙烯气柜发生泄漏遇明火发生爆燃
香港发生严重车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