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离岗前未按照规定参加离岗职业健康检查,请您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一星期内尽快到海口方卓体检门诊部(海口市长堤路7号长堤春晓二楼)参加离岗职业健康体检,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我公司承担。
如您未在上述期限内按照公司要求参加离岗职业健康检查,将视为您放弃离岗职业体检,并视为您在本公司工作期间您未受到任何职业伤害,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您本人承担。
特此通知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海南石油分公司
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