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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法院执行工作持续“加码”
采取强制措施让“老赖”无处抵赖
  本报讯 (记者陈卓斌 通讯员聂秀锋)1月26日,被执行人李某的家属匆匆赶来澄迈县人民法院,在承办法官的见证下,将10万元赔偿款交付给申请执行人。后者也表示谅解并同意减免1万元赔偿款。据悉,这宗涉案金额11万元的责任纠纷案得以顺利执结,原因之一在于澄迈法院动用了司法拘留强制措施。

  海南日报记者了解到, 2017年8月,李某驾驶货车与廖某驾驶的摩托车正面碰撞,造成廖某当场死亡。经交警认定,李某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后澄迈法院根据被害人廖某的父母与被告李某达成的赔偿协议,判令李某在交强险保险范围外,一次性支付原告即廖某父母11万元,且其所有的肇事车辆出卖后所得款应用于支付赔偿款,但李某并未履行。

  1月23日,因李某拒不支付交通事故赔偿款,并将事故车辆卖车款7万余元挪作他用,澄迈法院依法对其作出了15日的司法拘留决定。这时,李某及其家属才意识到了法律的强制威慑力,明白自己再怎么“赖”也赖不掉法定义务,只好尽快履行。

  澄迈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澄迈法院执行工作将持续“加码”,用实际行动让拒不执行的“失信被执行人”无处抵赖,让人民群众更深切地从司法中得到幸福感、信赖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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