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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今年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的考生:
抓紧补建考籍和变更信息
  本报海口2月23日讯 (记者陈蔚林 特约记者高春燕)我省2020届(2017级)、2021届(2018级)普通高中学生将于今年7月7日至8日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为确保其报名工作顺利进行,省考试局就做好学生考籍补建、相片采集及信息变更处理工作等有关事项作出安排。

  省考试局明确,补充建立考籍对象为具有本省2020届、2021届普通高中学籍但尚未建立考籍(或虽已申报建立考籍但因材料信息不完整而尚未通过审批)的学生,及已在我省普通高中学校就读,但目前尚未获得本省普通高中学籍的2020届、2021届学生。

  申请补充建立考籍的学生应于3月8日前向就读学校提交《海南省2020届普通高中学生补充建立考籍申请表》《海南省2021届普通高中学生补充建立考籍申请表》、本人身份证、本人及法定监护人的户籍材料。未参加本省中考和尚未获得本省普通高中学籍的学生,须提交经省教育厅批准确认学籍的书面材料。省外转入的学生,须提交原就读学校从全国学籍管理系统中打印出来的学籍信息表和经省教育厅批准的《海南省接收省外中小学生转学联系表》。

  此外,2020届、2021届学生考籍建立后,因转学、休学、留级、复学等情况,需要对考籍号、就读学校等信息作相应变更的学生,以及本人或法定监护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及户籍所在地等个人基本信息填写有误的学生,可申请办理信息变更手续。

  申请办理信息变更,跨市县或市县内转学的学生,须提交原就读学校从全国学籍管理系统中打印出来的学籍信息表和《海南省中小学生省内转学联系表》。休学、留级、复学等的学生,须提交经就读学校批准同意报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对个人基本信息有误的学生,须提交户籍部门出具的更正证明材料及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籍所在地信息属省内变化的原则上不需要更正,可不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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