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落实省和市县总体规划,引导城市更新、棚户区和旧城改造、地上地下设施平衡协调建设。践行海绵城市理念,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有效缓解中心城市内涝问题;推进“百镇千村”建设。实施农村建房报建制度,引导乡村有序发展;深化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出台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推动贯彻落实。
坚持陆海统筹发展方面,我省将加强海岸带保护,编制实施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综合规划、实施海岸带精细化管理;治理海洋污染,制定海南省重点海域入海污染物总量控制实施方案,加快建立“海上环卫”制度,有效治理岸滩和近海海洋垃圾,推动开发海洋资源,大力引进南海资源开发企业、国内外航运企业设立区域总部和营运中心。鼓励境内外企业和机构开展航运保险、海损理算、船舶融资租赁等高端航运服务。建设海口国家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市和陵水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