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月11日举行的记者会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张茅谈到取消“知名商标”“著名商标”等名牌评选认定活动,以及取消“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评比活动时表示,要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他提出,在政府的榜单上只有“黑榜”没有“红榜”,“红榜”是消费者的口碑,是企业应该做到的,“黑榜”就是经营者违法经营要受到惩处。(3月11日新华网)
实际上,近年来,张茅已经在不同场合多次阐述过“红黑榜理论”,此番在国内外都高度关注的全国两会上,张茅再次对政府榜单只有“黑榜”没有“红榜”做出强调,展现出市场监管部门一以贯之咬定目标厘清监管职责、摆正服务关系的恒心和决心,展现出市场监管理念的发展和进步。
让市场的归市场,让政府的归政府,这是市场经济的一条基本法则。一家企业是否信得过,一个品牌是否知名,应该由市场来评价,应该由消费者来决定,这样得出的结果才是真实的,才是符合市场规律的。政府并没有为企业的产品、信誉等背书的法定职责,那样不仅会扭曲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还会影响公平竞争,影响市场的健康发展。当然,政府具有评价企业的职责,但这种评价属于法律评价或征信评价,即张茅所说的“黑榜”。
政府榜单只有“黑榜”没有“红榜”,不仅是政府厘清权责边界的应有之义,也是对企业找准发展定位的合理引导。企业要生存,要发展,要获得好的市场口碑,获得消费者的认同,不能靠政府的“红榜”,不能依赖政府的“好评”,不能寄希望于一劳永逸的行政确认,而是要靠自己,靠产品或服务的质量,靠不断创新,靠责任的持续付出等等。如此,才是企业健康发展的长久之计。
政府的榜单只有“黑榜”没有“红榜”,不应仅是市场监管理念,还应是其他部门的监管理念,应是企业发展的共识。唯有政府和市场各司其职、各得其所,按照法律和市场规律办事,才能保证政府到位而不越位,才能构建一种合理有序的政企关系,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真正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