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海南泰翔(国际)旅业开发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裴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裴可不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决定对查封的被执行人裴可名下的位于海口市秀英区东山镇海榆中线188号东山高尔夫度假住宅区第A3栋03房(证号: HK413024)按起拍价1216700元于2019年4月10日10时至2019年4月1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法院账户名: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 http://sf. taobao. com/0898/13,具体拍卖内容请进入网址查看)。特此公告。 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三月七日

